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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亲情与爱情之间

1998-11-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个毕生为个人自由与尊严而奋斗的战士,自己的婚姻却是“吃人的礼教”下一个祭品。胡适1918年5月2日在写给胡近仁的信中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

胡适对他母亲的孝心近乎基督教的“原罪”,和江冬秀结婚,只是赎罪于万一罢了。胡适在美期间与韦莲司的一段恋情,多少笼罩在这种情绪之中。

胡适与韦莲司之交往,并没有瞒着胡母。他曾多次在家书中提到韦氏一家如何善待他,及韦女士狂狷高洁之品行。

胡适在写给韦莲司的信中说:“……她(江冬秀)对我的思想全然一无所知,因为她连写封短短问候的信都有困难,她的阅读能力也很差。我早已放弃让她来做我智识上的伴侣了。这当然不是没有遗憾的。然而,我是个乐观主义者。我母亲既不能读又不能写,可是她是我所知一个最善良的女子。”

韦莲司成了胡适留学期间“智识上的伴侣”。

从胡适婚前写给韦莲司的信来看,结婚只是“尽义务”,虽然没有什么热情,但也绝无逃避的念头。

婚后,胡适写信给韦莲司,对新婚生活表示相当满意:我结婚已经七个多星期了,还没向你报告这件事!我高兴地告诉你我妻子和我都相当愉快,而且相信往后能相处的很好。胡适希望在他休假的时候,能带着江冬秀一起去美国。

1918年11月23日胡母以46岁中年病殁。胡适在给韦莲司的信中说:我唯一的安慰是在我离家11年以后,从美国回家看到了母亲。临终前,她告诉病榻边的人说:她很高兴能活着见到我从海外回来,见到我和她所择定的人结婚,又听到我们即将得子的消息。

母亲临终前这番话,对胡适来说太重要了!他相信万里之外的韦莲司也会理解这番极其深刻又极其细致的母子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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